汉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流程(2025年9月更新)
来源: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5-09-01 08:00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现将汉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投诉处理原则

公共资源交易竞争主体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在规定期间收到提出的异议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向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投诉渠道及职责分工

公共资源交易指导、协调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明确的监管范围受理投诉。

1.网络投诉:登录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fw.wuhan.gov.cn/whggzy/),按照系统要求填写资料进行投诉。

2.指导协调机构

受理部门汉阳区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027-84469758

电子邮箱907003762@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

3.房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汉阳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杨浩

联系电话027-84233275

电子邮箱267228416@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罗七路金龙公馆写字楼5010

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汉阳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联系人:王俪霏

联系电话027-84763336

电子邮箱1090423308@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637

5.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汉阳区水务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田甜

联系电话027-84588443

电子邮箱1754644693@qq.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街二合村51

三、投诉受理时限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有关监管问题提起投诉。

四、投诉受理注意事项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对提出异议的事项第一次进行投诉的,投诉人应当提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3.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受理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五、不予受理的投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1.投诉人非所投诉相关事项利害关系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的

3.经补正后的投诉书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未提供新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7.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予受理的。


、投诉处理流程图

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投诉书范本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投标人事项,投标人函、投标人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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