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区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汉阳建设。
二、起草过程
结合汉阳区实际,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进行了前期磋商准备工作,起草了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初稿,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及建议,进一步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请区政府联合印发了《区人民政府 区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的通知》分为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等四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旨在实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汉阳、美丽汉阳、法治汉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目标。
二、重点工作:包括共同致力平安汉阳建设、共同助力美丽汉阳建设、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共同促进社会治理、共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六个方面19项具体工作,均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
1.共同致力平安汉阳建设方面
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具体工作。
2.共同助力美丽汉阳建设方面
包括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战略等具体工作。
3.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包括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战略、促进优化新兴产业发展、跟踪督促重大项目推进、构建涉企案件治理新模式、共同守护经济金融安全等具体工作。
4.共同促进社会治理方面
包括推动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矛盾化解、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等具体工作。
5.共同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方面
包括推进民生公益保护、抓好普惠民生工程、推进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等具体工作。
6.共同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方面
包括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法治宣传资源整合等具体工作。
三、工作机制:组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建联络员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制度;建立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促进调查协作;拓展数据共享。
四、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工作实效;加强机制保障。
附件为“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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