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户 温 馨 提 示
(重要!请您认真阅读相关事项!)
尊敬的纳税人,您的税务事项已办理完毕,请您认真阅读以下温馨提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一、各项税种申报的相关提醒
由于税种不同,其各自的申报期限会有所不同,请您看清“税种认定表”上关于各税种的申报期限,依据规定按时申报。
1.如果您是个体工商户: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请按季度申报。具体征收方式、申报情况,请您及时与您的税收管理员联系,由他们进行确定。
2.如果您是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类):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申报。
3.如果您是企业(一般纳税人类):增值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按月申报;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申报。
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相关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公司纳税人请于税务登记后15日内,按照以下流程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财务制度备案”: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不然可能面临处罚。
三、个税申报密码发放的相关提醒
如您需要个税申报密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是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获取;二是办税人员可在窗口申请个税密码。
四、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的相关提醒
为便利您办税,保护您合法权益,您可以自愿选择采用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方式,通过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接收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中出具的各类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错过申报期限的相关提醒
如果您错过了申报期限,并签订了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请在第一时间登录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查看《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要求办理申报,并根据程度不同接受相应处理。
六、新办纳税人如何获取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
如您作为税务系统内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您可自行注册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账户或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以下流程关联到新办纳税人信息。
选择【登录—企业—用户名登录】或【登录—自然人—用户名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数据管理—身份管理—添加身份。录入“需绑定企业社会信用代码”,选择“税务部门登记的身份信息”,完成刷脸实名绑定,即可通过账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七、其他相关提醒
1.扫描二维码,进入通知公告,阅读《纳税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2.如您需要办理存款账户报告、签订三方协议、网领发票或其他业务,请在电子税务局上操作。
为了给您提供简洁、明了、直观的涉税操作流程,我们推出了“阳小税·涉税通”资讯平台。您可以扫描“阳小税·涉税通”二维码,在“教你办”模块中,您可以找到相对应的分步骤、视频图片式的操作指南。
如您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请拨打咨询电话:83412366,或手机微信搜索“武汉税务优税通”进行咨询,将您的问题反馈给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