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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
销售不动产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
审批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汉阳区税务局
承办人
联系方式
027-84636063
证书名称
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设立(收费)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鄂国税函〔2016〕52号)
《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代征和发票代开工作管理的意见》(武地税函〔2016〕84号)
受理条件
对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可以向地税部门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税务登记证件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增值税完税凭证(免税不提供);
契税完税凭证(减免税需提供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6.《代开发票申请表》2份。
补充说明:
1.证件原件仅为查验,为拟退件;
2.证件复印件将归档,为拟留件,报送1份;
3.《代开发票申请表》2份,一份为拟留件,一份为拟存件;
4.其余资料为拟留件,报送1份。
工作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027-12366;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7-84636063;027-12366。
2.办公地址: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监督投诉方式:
1.市长热线:027-12345
2.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汉阳区税务局:027-84595537;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投诉电话:027-12366;
3.区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科,投诉电话:027-8462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