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关于《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阳政办〔2025〕7号)的解读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武汉市汉阳区编制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目录》?

答:科学编制《目录》,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中央、省和市关于建立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目录》是如何编制的?

答:区司法局于20252月发布《关于报送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各部门报送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5年4月20日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确定汉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汉阳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纳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最终形成了《目录》。

三、《目录》的内容和确定依据是什么?

答:《目录》确定的汉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汉阳区排水防涝专项规划》符合《程序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第二项“编制和修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政府确定的重要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范围

四、《目录》应如何公布?

答:《目录》明确了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决策时间安排和是否需要听证等内容。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目录》应如何实施?

答: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司法局负责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决策事项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的有关会务安排和公文制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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