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阳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MB0X48944/2023-29622
  • 发文单位: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阳政办〔2023〕17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发文时间: 2023-08-15
  • 有效性:有效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汉阳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812

汉阳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汉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强基础、补短板、创特色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为奋力建设宜居宜业新汉阳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区政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方发展总体规划和重点工作安排,并定期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加强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深化法治调研、专家座谈、公众参与等机制,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保障民意作用。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推进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和应公开全公开。探索对部门之间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4.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落实武汉市重大行政决策配套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决策后评估、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5.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和提供法律意见工作机制。用好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评价指标,全面贯彻落实《武汉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推进具备条件的政府部门设立公职律师。

(三)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6.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无证明城市”“审管联动”改革试点。拓展“一事联办”事项,在商超、餐饮等2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全覆盖。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40项以上。精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进“承诺可开工”制度,推进“交房即办证”改革。

7.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130项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免证办”覆盖证照类型达100类。

8.深化“一门式”改革。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高频事项进驻综合窗口比例达80%以上,便民服务中心(站)事项100%入驻。深化“好差评”和“双评议”两评合一。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实现个人电子证照在9类群众生产生活相关场景和企业电子证照在11 类涉企高频领域全面应用。

9.优化政务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推进更多高频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接入“鄂汇办”平台,实现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加强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和终端管理,协助市级部门推进一体化自助终端上线事项超1000项。推出政务服务地图,打造“便民服务圈”。

10.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1.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及时公示执法相关信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按照不低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的规范化管理和应用。  

12.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建立健全街道与上一级相关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13.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区、街两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探索建立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机制

1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在区行政执法部门探索推广“场景式+授课式”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人员、装备等保障。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五)健全科学高效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15.自觉接受多方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发挥审计、财会、统计、执法、行政复议等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回复率100%,办理满意度达95%以上。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100%

1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和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健全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人定期推送机制,将失信行为纳入政务失信系统。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1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现100%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达80分以上。

18.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通报出庭应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19.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经费、服务等保障。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全面实施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

(六)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20.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率85%以上。

21.加强基层法治力量建设。推动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建立行政调解组织,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包括2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和1名以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2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健全规范应急处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处置。优化物资储备品种规模和结构布局。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人员核查、信息共享、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依法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

(七)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2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听取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与1次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24.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八五”普法中期督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落实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力度。

、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对法治建设责任不落实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街道要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狠抓工作落实。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部门、各街道要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时宣传推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附件:汉阳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汉阳区2023年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

定期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区政府办、区司法局

3月底

2

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对法治建设责任不落实的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察委

12月底

2.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

加强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吸纳民意、保障民意作用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

12月底

4

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推进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和应公开全公开。探索对部门之间争议较大的规范性文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5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6月底

6

推进已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区政府部门设立公职律师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3.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7

开展“审管联动”改革试点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各部门

12月底

8

精简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优化“承诺可开工”制度,推进“交房即办证”改革

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12月底

9

在商超、餐饮等25个行业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全覆盖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12月底

10

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40项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

9月底

11

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

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10月底

12

提升全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130项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免证办”覆盖证照类型达100类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

11月底

13

区政务服务中心高频事项进驻综合窗口比例达80%以上,便民服务中心(站)事项100%入驻。个人电子证照在9类群众生产生活相关场景和企业电子证照在11 类涉企高频领域全面应用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有关部门

12月底

14

全面推行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区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2月底

15

全面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

区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2月底

16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选聘涉企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

区司法局、区工商联

12月底

17

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区市场监管局

12月底

18

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2月底

4.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9

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加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的规范化管理和应用

区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2月底

20

加强法制审核力量,按照不低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法制审核人员

区司法局、各执法部门

12月底

21

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态调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全面应用全市统一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各街道

12月底

22

健全区、街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机制

区司法局、区纪委监察委

12月底

23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人员、装备等保障

区委编办、区人资局、区财政局

12月底

24

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区司法局、各执法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25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适用岗位、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

区人资局、区司法局

12月底

5.健全科学高效的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26

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回复率100%,办理满意度达95%以上

区政府办

12月底

27

及时落实、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区政府各部门

12月底

28

推动政务诚信履约。探索建立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12月底

29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结果达80分以上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3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区司法局

12月底

31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服务保障要求

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司法局

12月底

6.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32

完善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12月底

33

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条件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区司法局、区人资局、区财政局

12月底

34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司法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包括2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和1名以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

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人资局、区财政局

12月底

35

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健全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

区应急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36

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重点人群人员核查、信息共享、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区卫健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团区委

12月底

7.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37

政府领导班子每年听取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政府及部门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与1次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

12月底

38

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

各执法部门

12月底

39

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

区司法局、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

12月底

40

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

12月底

41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区司法局、各街道

12月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