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阳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汉阳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111号)、《武汉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2018〕1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按照对象类别分别设计相应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表格,将需采集内容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以便于采集人员填写。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役(离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四、采集方式
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上门核实、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全国信息采集综合平台植入的初始数据基础上,区信息采集专班牵头,以街道为单位,结合对象个人申报信息,采集、补充完善相关数据。信息采集时,各街道、社区结合实际,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集中采集与分散采集相结合。原则上在每个街道和社区设立集中采集点,有序组织自主申报的服务对象到集中采集点采集信息。同时,各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根据服务对象分布情况,建立若干个流动采集点,到服务对象较集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年老体弱或残疾军人家庭等地进行现场采集。
1.集中采集。每个街道设立1个集中采集点,设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按照采集设备的数量,也要设立集中采集点,设在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通过宣传、组织、商约等方式,对自主到集中采集点申报的服务对象,有序地采集相关信息,填写《信息采集表》,签字按手印,完备相关资料,建立档案,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2.分散采集。每个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若干个流动采集点,到对象集中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采集信息,具体方法可视不同情况,采取现场采集、填写信息表或组织本单位对象统一填写信息采集表,提供对象身份证、退伍证、近期个人免冠电子照片等相关证件、资料,再统一录入系统;
3.远程采集。对人户分离、居住地与户籍地相距较远的对象,采取远程视频,传输对象填报相关内容,提供相关资料电子照片,通过网络传输数据方式远程采集。
(二)设备采集与手工采集相结合。各街道、社区要根据不同对象类别,按照《信息采集表》要求,通过采集设备采集与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集,避免因人员集中、信息采集量过大时影响采集效率和采集对象拥堵的问题。
(三)信息数据交叉核查比对。在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任务后,根据上级部门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交叉校核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医保、住房、主要诉求以及服兵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做到不漏一人,力求信息准确。
五、工作安排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分两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2019年4月20日前完成。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8年12月20日前)
1.动员部署。按照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市的通知要求,由区政府全面统筹,成立区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全区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对采集工作人员培训。区工作专班具体指导、督导全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各街道、社区信息采集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信息采集的目的和意义,学习信息采集工作的方法。通过宣传海报、网络等媒介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把信息采集目的意义、采集时间、采集方式、采集内容等向全社会公布,力争让每一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都知悉。
2.信息采集。各街道、社区要以方便服务对象、有利工作开展为原则,合理安排采集方式方法,把信息采集工作做细落实。区工作专班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数据上报。按照数据录入、审核、上报要求,要合理把握采集工作进度,以街道为单位,定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加强各采集端数据安全防护,确保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各类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2019年4月20日前)
1.数据交叉比对和数据梳理。将第一阶段采集汇总数据逐级上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的数据,全面梳理问题和缺失数据。
2.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由区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区、街道信息采集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交叉校核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进行修订和补充。
3.数据报送和工作总结。2019年4月20日前,区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经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市工作专班。
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以后,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的情况,应当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全区信息采集工作。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何思立任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胡曙珍、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高俊辉任副主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国土规划汉阳分局、区房管局、区统计局、区人武部、汉阳社保处在编干部组成。成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10月16日起集中在区民政局办公,区财政局在经费上给予保障,确保及时有效开展工作。各街道也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在区专班的具体指导下,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数据核对、数据传输等工作。对街道、社区采集的信息数据进行审查核对,对审核无误的信息数据及时上传上一级数据库,对审核出的问题信息数据,退回原信息采集点,重新核对。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增强大局观念,形成合力,履行各自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数据初核、上报等工作,在区信息采集专班协调和调度下,做好信息采集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协调配合、人员调配等工作,全力投入和打好信息采集第一阶段攻坚战。各社区要调派精干人员,周密筹划,严密实施。本次信息采集在信息录入、建档立卡、数据汇总统计等工作方面业务量大、专业性强、标准要求高,采集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甄别,耐心解释,准确无误的填写、录入采集对象的相关信息。
(三)科学组织实施。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加上信息采集对象分布较广、类型较多,实际情况复杂,信息采集的难度较大。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把问题想周全,计划做周密,防范措施做到位。要建立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房管、统计、信访、人武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实时更新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与运用,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四)确保数据质量和安全。各街道、社区要结合此次采集工作,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做扎实,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档案的建设和管理,为今后做好全区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同时,在采集、比对、核查中,要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采集对象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在采集端、上报方式方面均要规范操作,确保数据安全。
附件:1.汉阳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汉阳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人员分工及职责
附件1:
汉阳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附件2:
汉阳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专班人员分工及职责
为全面做好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任务,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人员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何思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建勇 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
黄道军 区公安分局三级警长
金智林 区人武部参谋
主要职责:
1.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及各街工作专班沟通联络,掌握全区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
2.负责起草、报送相关材料,编印简报;
3.组织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督导检查;
4.负责相关会务协调准备;
5.负责采集设备、专班办公用品、财务支出协调落实;
6.协助其他小组完成各项工作。
二、综合督导组
(一)督导一组
带队领导:胡曙珍 区民政局副局长
组成人员:汪建刚 汉阳社保处副科长
李良安 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副科长
吴孟雄 区房管局科员
督导区域:晴川街、建桥街、鹦鹉街、洲头街、江堤街
(二)督导二组
带队领导:高俊辉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组成人员:李春桥 区统计局副调研员
熊美琴 市国土规划汉阳分局科长
罗 振 区人力资源局副主任科员
督导区域:五里墩街、江汉二桥街、琴断口街、永丰街、龙阳街、四新街
主要职责:
1.负责督促各街信息采集工作按阶段落实到位;
2.负责政策宣传、咨询、业务指导;
3.负责指导各街熟练使用操作系统,协调解决信息采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负责严格审核把关各街上报的数据信息,随时审核上报;
5.负责指导各街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协助其他小组完成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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