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现就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经查,下列企业(详见附件)存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情形。我局拟注销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示期间,如上述企业对拟注销决定有异议,或拟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7-84670589)。若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或所提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许可。

 附件:拟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8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城市日历

区长信箱

征集调查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征集调查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