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第七条及《省人力资源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2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就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息公告如下:
经查,武汉六星源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存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的情形,且有效期已届满60个工作日。前期我局已对上述企业发布拟注销公示,现公示期已满,该企业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故我局决定注销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附件: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企业名单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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