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20〕5号)第七条及《省人力资源厅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2号)第二十条规定现就拟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经查,武汉六星源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存在《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延续的情形,且有效期已届满60个工作日。我局拟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公示期满即视为送达

公示期间,如上述企业对拟注销决定有异议,或拟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7-84670589)。若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或所提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许可。

附件: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拟注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企业名单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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