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落实《武汉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拟依职权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有关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经查,下列企业(详见附件)存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有效期届满后未办理延续手续,或其市场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等情形。我局拟依职权注销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0日。
公示期间,如上述企业对上述拟注销决定有异议,或拟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27-84670876)。若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或所提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许可。
附件: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名单
武汉市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2026年3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