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省序号16)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省序号16)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一些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工作统筹谋划不力,相关工作进展滞后。2015年,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高到50%。但湖北省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缺少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省级层面既未系统研究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也未对相关地市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和2020年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为21%和29%,远低于国家要求。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持续巩固磷石膏综合治理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反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典型案例通报指出的磷石膏利用问题,进一步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

2.巩固成效。严格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做好源头把控,从严磷化工项目准入,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经查,汉阳区无磷石膏利用问题,无磷化工项目,整改目标已完成。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汉阳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培训,提高学习系统性、深入性、及时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2.严格落实《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政策要求,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发生。经查,汉阳区无磷石膏利用问题,无磷化工项目。汉阳区将继续强化源头监管,落实选址用地管控制度,切实防范环境风险。强化项目把关,助推转型升级。压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用好经济杠杆、强化创新引领、聚焦重点突破,积极引导辖区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经科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446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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