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专1)整改情况的公示

关于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省序号专1)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整改目标:

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磷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禁止新增限制类(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淘汰类项目产能。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磷化工项目,正在审批的,依法停止审批;已批复未开工的和已开工未投产的,依法停止建设。

2.严格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3.聚焦解决“化工围江”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等湖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8〕24号),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方案》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凡不符合规划区划或者安全环保条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现有化工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或者迁入合规园区、改造升级。2020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沿江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4.加大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汉阳区严格执行行业准入门槛,优化产业布局,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汉阳区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严格磷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禁止新增限制类(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淘汰类项目产能。经核查,目前区内未有新建或在批磷化工项目,今后将继续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对涉磷化工相关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2.汉阳区严格执行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清单上的要求,全力推动长江保护相关工作落地。

3.汉阳区按照《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暨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标准及工作程序(试行)》(鄂化搬指文〔2019〕4号)完成了武汉人和涂料有限公司搬改区级验收。2019年10月,我区向市指挥部提交了《汉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武汉人和涂料有限公司两项化工搬改验收合格的工作总结报告》《武汉人和涂料有限公司地块场地调查报告(初稿)》等验收资料,正式申请结案销号。截至2020年12月,我区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在省、市指挥部实现销号。

4.汉阳区经对辖区内长江和汉江干流沿线排查,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未发现及引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及化工园区,也未审批过类似化工项目。为保障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相关部门常态化对水源地周边进行巡查,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经科局反映。联系电话:027-8446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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