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通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1.2021-2022年度我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研机构所有在岗在编以及签订人事代理关系的新入职教师;
2.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新入职教师;
3.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该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人员;
4.上述学校和机构中注册周期期满人员。
二、注册条件
按《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鄂教师[2015]6号)文件执行,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12日08:00——11月20日23:59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报名(各单位负责组织)
(二)11月12日——11月25日
学校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核对网上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修改/确认申请人信息,帮助申请人查看信息)
(三)11月11日——12月2日
公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报批材料要求: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包含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师德考核复印件一套);④《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本市教师可以通过网站“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除本市以外的地区转入的教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套(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⑥其他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人事代理教师需提供与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民办学校(幼儿园)个人报批材料要求: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含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1份);③所在单位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包含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的师德考核复印件一套);④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年度考核表一套(与本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年限相符);⑥参加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教师可以通过网站“武汉市中小学校长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打印;除本市以外的地区转入的教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其他证明材料。单位材料①《应注册但未报名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②《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花名册》电子文档1份。
(四)12月5日——12月9日
市教育局初审、复核及结果公示。
(五)12月12日——12月15日
省教育厅终审后,发放注册贴,工作资料归档。
联系电话:027-84839169
汉阳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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