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政(2012)13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成立武汉市汉阳区鑫瑞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

  • 索引号: 25112
  • 发文单位: 无
  • 发文字号: 阳政(2012)13号
  • 主题分类: 工商
  • 发文时间: 2012-05-31
  • 有效性:有效

 

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申报成立武汉市汉阳区

鑫业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

 

区金融办公室:

你办《关于成立武汉市汉阳区鑫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请示》(阳金办文[2012]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办承办组建武汉市汉阳区鑫业小额贷款公司,督促该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注册成立;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湖北省工商局、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鄂金发[2008]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向市金融办公室申报。

此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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