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A202512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柳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化管理辖区共享单车、电动自行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环境秩序提升和居民生活改善提出的宝贵建议。您反映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及提出的具体改善建议,切中当前城市治理的痛点,对提升我区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我局接办建议后,立即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执法大队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小区日常管理。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强化日常运维,增加小区内巡查和清理频次,及时清理乱停乱放车辆。目前,小区内乱停乱放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

二、优化电子围栏管理。要求共享单车企业在我区主次干道全面上线电子围栏技术,并确保电子围栏的精确度和执行力度。执法中队每周随机抽查6处电子围栏设置点,对未达标企业责令立即整改,切实保障电子围栏管理实效,引导用户规范停车。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执法中队集中开展共享单车专项整治,针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车辆停放秩序混乱、占用盲道及消防通道等问题,采取"减量调控"措施,要求企业将减量车辆调离汉阳区,不得重新投放。截至目前,已累计调减共享单车8000余辆。

尊敬的柳松代表,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区将依据即将颁布的《武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秩序管理:一是按照"奖优罚劣、动态调整"原则,科学调控企业投放份额;二是加强总量控制,完善动态监测和智能调度机制;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增加运维力量投入,确保汉阳区共享单车停放规范有序。

武汉市汉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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