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加强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区人民政府经决定对6件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区司法局代拟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决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4年8月9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胡青雯、王养怡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一号(邮编:430051)
电话:(027)84468676
邮箱:hyqsfj@qq.com
附件:《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决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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