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伊瓜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腊肉(自制)”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6年1月23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该店经营的“腊肉(自制)”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抽样的“腊肉(自制)”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2730-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腌腊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了编号为NO:(2026)ZXC1-00497的《检验报告》。
二、2026年2月11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店,启动核查处置。经查,该店于2026年1月4日购进鲜猪肉。2026年1月5日,该店对鲜猪肉进行腌制加工,腌制好的“腊肉”重量为17.5kg。该店将10.05kg上述抽检不合格批次腊肉作为辅料开始用于餐饮食品,1kg用于抽样检验,库存6.45kg。经分析,涉案“腊肉”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产生原因在该店餐饮服务环节。
三、该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我局对该店作出了没收抽检不合格“腊肉”、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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