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好佑鲜食品店经营的“长糍粑”、“龙眼”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6年1月15日我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汉阳区好佑鲜食品店经营的“长糍粑”、“龙眼”进行了抽样检验。2026年2月12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No:J2026301593)、(No:J2026301594),被抽检的长糍粑(购进日期2026-01-14,计量称重)中二氧化硫残留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的龙眼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26年2月14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店,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进行整改。
三、该店涉嫌违反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该店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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