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眉州坤坤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自行消毒餐具“筷子”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餐具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5年11月2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市汉阳区眉州坤坤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餐具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抽样的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No:2025GC05656)的《检验报告》。
二、2025年12月8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市汉阳区眉州坤坤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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