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泰国龙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

2025年10月22日我局收到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每刻多水果店经营“泰国龙眼(其他日期2025年9月30日)”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5年9月30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市汉阳区每刻多水果店经营的“泰国龙眼(其他日期2025年9月30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武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抽样的泰国龙眼(其他日期2025年9月30日)”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了编号为2025CJ06373的《检验报告》。

二、2025年10月24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单位,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开展召回。

三、该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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