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神谷本草商贸有限公司入网经营的“杞思缘枸杞子”(生产日期2025-05-02,100克/袋)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5年6月11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对武汉市神谷本草商贸有限公司入网经营的“杞思缘枸杞子”(生产日期2025-05-02,100克/袋)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抽样的“杞思缘枸杞子”(生产日期2025-05-02,100克/袋)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了编号为No:(2025)ZXL6-00336的《检验报告》。
二、2025年7月14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单位,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开展召回。经查,该单位购进“杞思缘枸杞子”(生产日期2025-05-02,100克/袋)共30袋,其中20袋由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用于监督抽检,剩余10袋已被当事人销毁,无库存。在收到报告后该单位开展了召回,但未能召回到不合格批次的“杞思缘枸杞子”(生产日期2025-05-02,100克/袋)。经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不是销售环节所造成。
三、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相关线索已移送至上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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