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3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瑞灵生鲜食品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5-5-26,称重)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5年5月26日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对武汉市汉阳区瑞灵生鲜食品店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5-5-26,称重)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抽样的生姜中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 J2025313089的《检验报告》。
二、2025年6月27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店,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开展召回。经查,该店购进“生姜”(购进日期2025-5-26,称重)120公斤,销售120公斤,无库存。在收到报告后该店开展了召回,但未能召回到不合格批次的“生姜”。经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不是销售环节所造成。
三、该店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店不予行政处罚。相关线索已移送至供货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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