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玖源百尚超市购进销售的“鲜活牛蛙”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4年5月29日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市汉阳区玖源百尚超市购进销售的“鲜活牛蛙”进行抽样检验,经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检验,被抽检的“鲜活牛蛙”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残留最大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编号NO:2024315641)
二、2024年7月1日我局向该店送达检验报告,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其开展召回,查找问题原因。经查,该批不合格“鲜活牛蛙”共购入5斤,已销售完毕无库存,销售额49.5元。因水产品的特殊性,该批不合格“鲜活牛蛙”已无法召回。经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不在销售环节。
三、经立案调查,该店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该店作出了不予处罚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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