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构建可持续、可推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和保障机制,根据《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5〕10号)《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25〕10号)文件精神,经养老机构、所属街道、区民政局等单位资格审核,现将符合2025年8月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资金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有关事项如下:
一、符合发放2025年8月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资金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22日-8月28日
三、有关事项
(一)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汉阳区民政局反映,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知音大厦4楼,邮政编码:430050,联系人:宁旋,联系电话:027-84621913。
(二)公示人员救助资格如有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审核发放。
(三)救助资金按月发放至申请人账户,补助金额如无变化,不再另行公示。
附件:《2025年8月汉阳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救助资金公示表》
武汉市汉阳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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