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武汉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2026年武汉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081元/人·月。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一)分散供养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162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756元/人·月。

(二)集中供养

1.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162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756元/人·月。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2287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881元/人·月。

3.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为4627元/人·月,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406元/人·月、照料护理标准3221元/人·月。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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