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范围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在履行据实申报义务的同时享受该文件的相关待遇。
三、申请条件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花名册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地点:江岸区车站路1号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窗口办理: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8室综合办事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
027-8281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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