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对象范围
自然人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在履行据实申报义务的同时享受该文件的相关待遇。
三、申请条件
在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九类人员:(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3.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办理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经济类综合办事窗口
办理方式:窗口办理或湖北政务服务网线上办理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
027-848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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