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省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汉阳区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问题(省序号2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大,管理水平低,部分未编码登记、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在禁用区内使用。

二、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一)整改目标:提升监管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倒逼高排放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

(二)整改措施:

1.202412月底前,持续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编码登记制度,强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必须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202412月底前建立健全部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制度。

3.202512月底前,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协同开展多部门联合监管,严格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用区使用要求。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辖区非道路机械管理规范。

措施完成情况:

1.汉阳区持续开展新增非道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2024年下半年至今开展新增非道机械的编码登记322台,尾气排放抽检200台。

2.相关单位对施工工地开展非道机械进出场登记管理和线上检查工作,新增三家非道规范化管理工地。

3.相关单位定期开展禁用区国X、Ⅰ、Ⅱ非道机械禁用执法检查。2025年截至8月底对两个工地国Ⅱ非道机械进行劝退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1224-202617

联系电话:027-8426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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