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体制转型的攻坚时期,是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汉阳实现全面崛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挑战,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加速汉阳崛起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现提出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编制“十三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加速汉阳崛起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以进一步优化城区功能和实现发展方式转型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宗旨,统筹兼顾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着力将汉阳打造成立足武汉辐射华中地区的生产性服务中心和生活性服务中心,建成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文化昌盛、生活便利、生态秀美的新汉阳。

       (二)基本原则

        编制“十三五”规划,既要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的基本特征,又要立足武汉和汉阳的实际,抢抓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 “三镇三城”建设的战略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深入推进经济社会体制各项改革,着力推进城区功能转型和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实现汉阳全面崛起战略构想;既要针对“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的新特点,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发展要求,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形成质量提升、民生改善的经济发展模式,又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规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区人民最大程度地分享改革和发展的红利。

        1、坚持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的思想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以创新的思维全面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经济发达、生态宜居、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新汉阳。

        2、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福祉。以解决民生为根本,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标,立足增加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认真谋划和加快发展民计民生事业,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着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社会医疗、养老、教育等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优化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大力开展科技创新,以创新引领发展、以要素集聚促进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产业集群化发展道路和科技创新发展道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占比,加快服务业重点功能区和重点领域建设,加快实现“服务型经济”,以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全区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

        4、坚持统筹协调,着力完善城区功能。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城区功能转型,从居民生产生活的多角度全方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城区功能。

        5、坚持人才战略,提升发展层次。结合我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创新人才引进和管理体制机制,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专业人才,发挥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建设智慧城市。

        6、坚持对外开放,提升国际化水平。抓住领馆区建设机遇,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建立开放型经济体制,加强教育、文化、科技等对外交流,全面建设国际化城市。

        二、规划编制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人民政府区长徐洪兰为组长,常务副区长邹俊煜为副组长,区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十三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协调,提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目标和落实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发改委主任叶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编制主要任务

        进一步深化规划编制的改革,充分发挥规划在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协调各有关方面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突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在规划编制理念上,要立足于顶层设计、立足实现争先进位,力求体制机制创新,体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等时代特征,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探索形成系统全面、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在规划内容上,结合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立项审批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评估制度,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研、资料收集、课题研究和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各界的智慧,面向社会选聘专业规划编制机构,从区情实际出发,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科学务实的编制规划。

        汉阳区“十三五”规划分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具体任务如下:

      (一)认真搞好重大问题研究

       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需要深入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关系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于全区发展总的定位和发展思路,重点功能区发展定位和发展思路、城市功能转型、城市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科教文卫等关系民生的项目、科技创新、产业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等重大课题进行研究,为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奠定理论基础。

       (二)科学编制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是综合性和纲领性规划,对各类规划起到统领和总括的作用,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十三五”规划以2016-2020年5年时间为规划期,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武汉市“全市万亿倍增计划”相衔接。总体规划要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明确“两型社会”建设的目标和内涵、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确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任务和重点产业的发展目标、发展路径;明确城区功能和城区空间布局,提出指导长远的城市功能布局和发展格局。总体规划还应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充分体现政府履行职责、强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改善民生等方面内容。注重总体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调内容真实、贴近群众,真正将总体规划编制成指导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三)扎实编好专项规划

        全区各职能部门在充分考虑区情实际的基础上,结合行业、专业、产业发展专项要求制定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要做到科学定位、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布点、统筹协调;专项规划要加强与总体规划的衔接,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专项规划编制领域要适度,突出要重点,要具备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专项规划的深度应达到可以作为项目审批或安排投资依据。

        (四)切实编好区域规划

        按照“片区发展战略”的格局和8大功能片区分工,加强街街联合编制片区发展规划,重点突出片区功能布局、产业发展;突出社会、人口、环境、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和谐发展;突出重点功能区、特色街区、产业园区的规划编制,加大功能区建设和项目策划包装,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四、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规范

     (一)专项规划的界定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引导社会资源配置,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该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

        我区需编制专项规划的主要领域有:总体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领域等,包括工业倍增、服务业升级、科技文化融合等相关产业专项规划;包括土地、水资源环境、交通能源、通信信息化应用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人力资源、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规划;包括民主法制、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开放型经济体系等重大战略任务专项规划。

      (二)区域规划的界定

        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经济区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区总体规划在特定经济区域的空间细化和落实,是政府指导特定区域的发展、有效地利用资源、合理配置生产力和城镇居民点,是政府决策重大工程及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使各项建设在地域分布上综合协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顺利地进行地区开发和建设,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区域规划具有战略性、地域性和综合性的特征,其作用是划定主要功能区的“红线”;其任务是将与区域开发与整治有关的各项重大建设落实到具体地域,进行各部门综合协调的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容是把区域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地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区级规划、区域内其他中长期规划的重要依据。

        我区编制区域规划的区域有: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功能区;对全区发展总体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区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区域规划的规划期原则上以5年为主(2016年-2020年),展望到2025年,并根据发展情况5年滚动修改1次。

      (三)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的内容

       专项规划及区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分为正文和规划说明两部分。

        正文内容原则上应包括:发展方针、定位、目标、任务、布局、项目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有些规划还须有对环境影响分析的篇章。规划内容应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发展方针的概括要简明、准确;发展目标要尽可能量化,指标应以统计部门或行业统计指标为依据,注意与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划衔接;任务要明确,突出重点,防止面面俱到;布局要清晰,明确重点发展的区域及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对环境影响的分析要符合法律规定;保障措施要具有可操作性。
        涉及生产力布局的规划必须有布局示意图和规划项目表。正文有目录和前言,前言主要简述规划领域、编制依据、规划期、规划作用等。
        规划说明内容包括:规划领域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趋势、需求预测以及履行编制程序的情况,并对征求意见、衔接和论证情况做出专门说明,对未采纳的主要意见应当说明理由。

      (四)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程序

       一般分为前期工作、起草衔接、审查发布3个阶段。

       1、前期工作
       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开始前,规划编制单位应首先论证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其作用,并拟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及作用,编制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规划内容大纲,需要衔接的领域及论证的方式,编制进度,拟审批发布的机关等。工作方案确定后,须向区发改委申请规划编制计划,申请规划立项。

        报发改委规划立项审批。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规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根据实施本级总体规划和上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要求,相关单位应当在每年9月30日前向区发改委提出下一年度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立项申请。区发改委根据总体规划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综合平衡,提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年度编制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前期研究。规划立项后,按照立项相关要求,要加强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调动各方面力量,广泛深入调研,对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正确分析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厘清规划的基本思路。
        2、起草衔接、论证
        规划的编制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规划编制过程的公开性,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的广泛性,并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采取适当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利害相关者的意见、建议。
        衔接。规划起草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全区总体规划、相关领域的规划及上级规划进行衔接。衔接的内容包括现状的判断、需求预测、主要指标、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等。
        论证。规划草案形成后,责任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或专家组对草案进行评估论证,受委托机构或专家组应提出论证报告。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未经衔接的、没有论证报告的、环境影响评价不符合要求的规划草案不得提交审查。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在规划期的第一年完成规划草案编制,并于当年6月30日前报送区发改委。
        3、审查发布
       由区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划,均由区发改委组织进行初审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责任单位提交区发改委初审的材料应包括规划文本、相关单位会签意见、论证报告及环境影响评价材料。
       上报或发布。区发改委收到责任单位的规划文本及相关材料后,应组织进行进一步衔接平衡,对需调整的内容、指标等,建议责任单位修改完善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规划批准后应送规划责任单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责任单位应在规划批准后1个月内向社会公布。
        五、总体时间安排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3个阶段:
        第一阶段:工作前期和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
        完成4个方面的前期工作。一是重大课题研究。通过多方案选择筛选,完成一批“十三五”重大前期研究课题,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二是规划程序和方法的确定。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总体部署,起草并出台《武汉市汉阳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十三五”规划编制培训工作。聘请规划编制相关领导和相关领域的专家讲课,规划编制相关单位座谈,进一步厘清“十三五”规划的基本思路和明确重点领域。四是重大项目策划,筹备建立“十三五”重大项目库。
         第二阶段:规划建议和纲要框架起草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

        2015年6月底前,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起草和编制工作。
        在形成“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的基础上,配合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小组做好调研工作,集中研究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并形成规划草案,同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好各类规划之间的衔接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草案)形成与通过阶段(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
        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区委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编制起草工作,并组织各方面进行咨询论证,经区委、区人民政府审查后,提交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通过后向社会正式公布。同时完成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研究,厘清发展思路

       充分考虑我区“十三五”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区发展实际提出一批重大前期研究课题,面向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区“十三五”规划思路。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在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规划编制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的权利。健全规划咨询制度,扩大专家队伍,完善咨询形式,形成规范的规划决策咨询机制。
        (三)衔接协调,形成合力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确立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的原则。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进行衔接,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也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衔接。规划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
         (四)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要按照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政府组织实施的规划,作为政府对人民的承诺和考核评估的依据,必须有项目和指标。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深入研究提出与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做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研究提出促进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根据规划的性质和作用,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一些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六)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各街道、管委会及经济开发区,黄金口都市工业园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按照省、市要求,区规划编制的经费和规划论证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常运行,未纳入年度规划编制计划的各类规划,不得组织编制,区财政不予核拨编制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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