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武汉市汉阳区永丰街道涉企行政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1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

环境照明(亮化)规划监督管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

对公厕的卫生及设备、设施的检查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4

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 

《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5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监督检查

《城市绿化条例》

《湖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6

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7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8

应急预案备案检查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依据行业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等确定

四、行政检查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文件要求

五、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行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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