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五里墩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政府五里墩街道办事处

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公示


一、行政检查主体

汉阳区人民政府五里墩街道办事处。

二、行政检查事项

对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

三、行政检查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不定期检查:接到群众举报或发现市容问题时,立即开展检查。

五、行政检查标准

技术标准:《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

六、专项检查计划

遵照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汉阳区人民政府五里墩街道办事处

2025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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