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现将我局涉企行政检查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行政检查事项、依据和频次
序号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建设工程定位 放线、验线 | 1、《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根据2015年9月23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三十七条;2、《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29号,2019年修正)第五十六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2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19年修正)第六十七条。 | 日常巡查、 案件需要 |
3 | 对涉密测绘成果保密情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第三条;2、《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第十五条;3、《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3号,2022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4 | 对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检查 | 1、《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9号,2016年修正)第二十九条;2、《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5届第3号,2022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5 | 对测绘单位实行信用管理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2017年修订)第四十八条;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2021年修订)第二十条。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6 | 对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2017年修订)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 |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 |
7 | 对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行政检查 |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质〔2011〕158号)第六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8 | 对施工单位应当遵守防尘规定的行政检查 |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订)》第六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9 | 对建筑工程取得施工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第十一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0 | 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的行政检查 |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1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15修正)》第三条、第十五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2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15修正)》第三条、第十五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3 | 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履行安全职责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4 | 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从业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第二十七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5 |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6 | 对建设单位发包及履约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第四十九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7 | 对房屋建筑领域建筑业企业发承包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条、第二十一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8 | 对装修工程建设单位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活动的行政检查 |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19 | 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项目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1、《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三十六、第二十二条;2、《武汉市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到第四十条3、《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20 | 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21 | 对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 217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22 | 对违规使用黏土实心砖的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第二十三条。 | 依审批项目 数量而定 |
三、行政检查标准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5修正)
《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修正)
《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2016修正)
《湖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武汉市测绘管理条例》(2022修正)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
《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
《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修订)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21修订)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15修正)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
《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修订)
《武汉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修正)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四、专项检查计划
暂无
武汉市汉阳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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