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汉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表 | ||||||
序号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事项 | 行政检查依据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1 | 武汉市汉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双随机一公开);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抽查1次,抽查间隔至少6个月;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 | 根据本地实际需要,经评估确需部署的,组织开展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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