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汉阳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公告

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武政办[2019]60号)等相关文件,武汉市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同步,汉阳区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经排查:汉阳区长江入河排口共计110个排口,其中属于汉江流域排口60个(其中城镇生活污水排口4个,非排口8个、港口码头排污口4个,工业排污口6个,城镇雨洪排口3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2个),属于长江流域排口50个(其中非排口4个、港口码头排污口3个,城镇雨洪排口42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个)。

2020年-2021年,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鄂环办[2021]32号)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6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汉阳区对长江河排污口进行溯源、分类、命名、编码工作,在前期排查、监测及初步溯源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基础上,深入开展排口溯源工作,进一步确定排口类型,查清污水来源、性质、去向,确认排污口整治责任主体,制订《武汉市汉阳区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排口取缔、清理合并、规范等整治工作措施。经查:汉阳区110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分别为城镇生活污水排口4个、城镇雨洪排口80个、港口码头排口7个、工业排口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3个、非排口10个等6大类,其中生态环境部门排口14个,占总排口数量的12.7%,水务部门排口89个,占总排口数量的81%,交通运输部门排口7个,占总排口数量的6.3%,对拟树牌的3个排口(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工业排污口2个)完成了树牌,同时对全部排口进行了分类命名编码。

2022年根据《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长江人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排污口整治要求,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坚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协同推进,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清单内的整改事项。2023年已完成汉阳区全部长江入河排口整治工作,汉阳区长江入河排口共计110个,其中取缔25个,规范75个,非排口10个(包含重复排口)。

2023年根据《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武汉市汉阳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汉阳区2023年年底进行了第一批次长江入河排口的验收销号工作,截止2023年年底已完成22个长江入河排口的验收销号工作,并上报武汉市人民政府审批。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分局预计于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口整治验收销号工作。现将长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验收销号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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