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181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来源:汉阳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2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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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纳税人涉税信息查询

【申请条件】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纳税人提供的自身涉税信息查询服务。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办理材料】

1.纳税人自行查询时需要提供纳税人有效的身份认证和识别。

2.纳税人书面申请查询:

3.纳税人对查询结果有异议,向税务机关申请核实:

【办理地点】

1.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hubei.chinatax.gov.cn/)、客户端软件、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经过有效身份认证和识别,自行查询税费缴纳情况、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自身涉税信息。

2.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提出书面申请。办税服务厅(场所)的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hubei.chinatax.gov.cn/) “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自行获取的,即时查询。

提出书面申请的,本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办税地图”栏目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涉税信息查询结果不作为涉税证明使用。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也可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无须到税务机关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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