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
1.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信息变更后将变更信息共享至信息交换平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确认后更新税务系统内纳税人对应信息。
2.一照一码户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等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
操作指南
访问路径
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
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其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
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
操作流程
1、企业用户,使用数字证书方式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登录;
2、登录后,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或者在搜索栏搜索“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进入相关模块;

3、进入模块以后,系统会对业务办理的前置条件进行校验。

4、此模块可以下拉选择需要变更项目进行变更:



5、选择项目后,“变更后内容”从市场监管部门同步变更后的信息(纳税人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再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信息报告),或录入变更后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信息;

6、对于“税务登记信息变更(非多证合一、两证整合纳税人)”的变更,进入模块以后,下拉框来选择变更项目,
填写“变更后内容”并选送相关资料。



7、填写完毕之后,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直至页面反馈操作成功等信息即可。



8、至此,纳税人变更登记完成。可以在“首页—用户中心—我的待办”模块查看变更税务登记信息表的内容,若属于税务机关变更事项的
,可以点击查看并打印《税务事项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