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发票
来源:汉阳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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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发票

访问路径

登录湖北省网上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领用。

操作流程

1.登录湖北省网上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我要发票-发票领用。

2.进入资格校验页面,如下图所示:

3.纳税人资格校验通过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发票领用表》页面,填写需要领用的发票信息。如下图所示:

4.填写《发票领用表》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选择领票方式页面,如下图所示:

取票方式选择快递领取,如下图所示:

填写信息界面如下:

5.选择领票方式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发票领用信息确认页面,如下图所示领取确认表页面:

6.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系统提示提交成功,如下图所示快递提交页面:

7.提示保存成功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提交完成页面,如下图所示:

8.至此,纳税人完成了向导式领用发票的填写过程,返回到纳税人主界面,查看待办事项。如下图所示:

9、点击待办事项的发票领用审核链接,进入领用发票申请列表,查看当前领用发票进度。如下图所示:

10、点击领用发票列表任意一行数据后操作栏中的查看,显示该项发票申领单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11、点击领用发票列表操作栏中的物流信息,可以及时查看到物流信息,如下图所示:

12、纳税人收到快递后,点击领用发票列表操作栏中的确认收货,进行确认收货操作,如下图所示:

在支持查看物流信息的申请单里,可获取是否确认收票信息。

③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待办事项受理成功”,由于该事项需通过税务端审核,所以纳税人后续可在登录界面待办事项查看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受理进度。

2.如果纳税人需要单独申请或变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可以通过以下路径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模块:

(1)打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首页,登录后在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

(2)在税务行政许可类事项中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模块。

(3)点击进入[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主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在申请类型处根据需要选择是“初次”还是“变更”。

(4)点击【提交】后,系统提示“待办事项受理成功”。

(5)由于该事项需通过税务端审核,所以纳税人后续可在登录界面待办事项查看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事项受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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