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43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您要办的业务名称】
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您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此业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税务机关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发票准印证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省税务机关核发。
【您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您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办理此业务】
您可以采取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此业务。
为了您更加安全、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建议您采取线上办理。线上办理途径为: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企业印制发票审批】的路径或在搜索模块直接搜索“企业印制发票审批”进入功能模块。您还可以前往汉阳区办税服务厅办理,地址为:汉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北路125号)
【该项业务的办理时限】
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招标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对20个工作日内无法作出决定的,经决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如您遇到任何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1.微信扫码登陆“武汉税务·码上办”微信小程序平台
2.电话:027-83412366
【您需要注意什么】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其他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