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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为助力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改造提升

焕新“汉阳造”工业文化遗产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与张之洞及武汉近代化进程密切相关的

实物类、文献类、影像类、复制类

等文物藏品

联系电话:027-84680613

公告如下

↓↓↓

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文物藏品

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的藏品体系,深化对张之洞督鄂时期历史、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及武汉城市现代化起源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教育,依据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发展定位与征集规划,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文物藏品。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权属清晰,来源合法,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与张之洞及武汉近代化进程密切相关的文物藏品,具体类别如下:

1.实物类:张之洞督鄂历史及武汉近代化进程中相关工业、教育、军事、市政、城建等器物、器具。如建筑构建、机器部件、标牌、服饰、碑刻、徽章、印章、匾额等。

2.文献类:张之洞督鄂历史及武汉近代化进程中相关文献资料、出版物等纸质藏品。如著作、奏折、公文、手札、书信、日记、教材、文凭、证照、图纸、报刊、出版物等。

3.影像类:张之洞督鄂历史及武汉近代化进程中相关影像资料。如原版照片、底片、明信片、录音录影资料等。

4.复制类:对于张之洞督鄂历史及武汉近代化进程中部分因故不便原物征集的珍贵稀缺文物,经所有权人授权,经专业处理复制、复刻、复印,可用于展陈的展品。

二、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鼓励单位、个人无偿捐赠藏品,经鉴定入藏后颁发捐赠证书,展陈标注捐赠信息,对贡献突出者给予适当精神及物质奖励。

2.有偿征购: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所有者自愿出让的藏品,经专家鉴定估价、规范谈判后,按程序签订征购合同、支付款项并完善合法凭证。出让者有权要求征集方对藏品的来源和交易过程进行保密。

3.授权复刻:珍贵文物不便转让的,经所有权人书面授权,按专业规范复刻后用于博物馆展陈与学术研究。

4.借展代管:与文物藏品所有权方协商后签订借展协议,明确藏品权属与保管责任,待博物馆运营后按协议展出使用。

三、征集要求

1.文物藏品提供者须保证藏品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对文物藏品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

2.提供者所提交文物藏品信息须未进入其他单位征集流程,未收到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文物藏品提供给第三方。

3.文物藏品达成征集意向并签订协议后,由提供方自行妥善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损等措施,确保文物藏品完好。

四、鉴定与确认

本次征集成立由文物鉴定、博物馆学、文物价值与市场评估专家组成的评审组(不少于3人),执行利益相关方回避制度,定期集中开展藏品鉴定与价值评估。

五、提交方式

1.有意者请登录汉阳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文物藏品征集信息登记表》,完整填写后提交。

2.提交渠道:信息填报表可直接发送至邮箱或密封邮寄(快递)至武汉市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电子邮箱:360540546@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徐家大湾372号武汉市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文物藏品征集工作组

联系电话:027-84680613

3.本次征集信息截至2026年6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实行“主管部门先行代征、管理运营机构承接”的管理模式。

2.本次征集由汉阳区文化和旅游局代为组织实施,全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3.本次征集文物藏品的鉴定、协商、签约等环节严格按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范执行,所有征集资料统一归档留存。

4.协议签订后,文物藏品由提供方自行妥善保管,确保文物藏品在移交前完好无损。

5.待管理运营方具备接收条件后,由汉阳区文旅局组织文物藏品提供方与博物馆管理运营方办理移交,完成入库、登记、建档等手续。


张之洞与武汉博物馆文物

藏品征集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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