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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阳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市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汉阳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市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武汉市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短板,202318月,空气质量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排名第16 (由好到差排序),在31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20(由好到差排序),空气质量优良率同比下降5.0%PM2.5 浓度同比上升9.1%,臭氧浓度同比上升3.1%,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增加3天,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严峻。

二、整改目标和措施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

(一)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改善空气质量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空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将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纳入全市绩效管理目标,定期通报空气质量情况,压实工作责任,举一反三,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市发改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上一年进一步下降。

(三)市经信局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4年底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以上。

(四)市公安局严格落实老旧柴油货车在三环线()区域内道 路禁行规定。2024111日起,初次登记日期在201411(不含)前的老旧柴油货车在四环线及以内区域禁行。

(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优化重点领域车辆结构,推动公交车(除应急保障用车外)新能源率达到90%,出租车新能 源率力争达到80%,新增和更新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车新能源率力争达到80%,轻型环卫车新能源率达到75%

(六)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七)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每月对全市工地、道路和渣土运输、渣土消纳等开展现场检查,对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汉阳区生态环境分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指标、重点问题,精准抓好企业改造升级、扬尘治理、臭氧防控等工作,标本兼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51220日,汉阳区空气质量优良率85.5%,同比2024年提升5.8%PM2.5平均浓度降至31微克/立方米,同比2024年下降8.8%,臭氧平均浓度150微克/立方米,同比2024年下降8.5%,氮氧化物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2024年下降7.4%,汉阳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汉阳区发改局积极引导辖区重点用煤企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武汉市2025年重点能耗企业原煤控制指标(0.7万吨)。截至目前,企业原煤消耗5717.2吨,预计如期完成年度管控目标。

(三)汉阳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家电、家装厨卫、汽车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充分发挥各级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大宗商品消费绿色焕新,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扎实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借助汽车以旧换新资金补贴政策,扩大传统二手燃油车市场存量,为二手车奠定出口基础,有效减少传统二手燃油车内循环使用,2025年二手车出口规模约2亿元,汽车以旧换新汉阳区有74家新能源车企参与活动。举办龙阳大道“十里汽车长廊”2025年末促消费活动,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销量。

(四)汉阳区交通大队严格落实老旧柴油货车在辖区三环线(含)区域内道路禁行的有关要求,加大整治力度,2024年至今共处罚违禁通行柴油货车13804起。

(五)汉阳区城管局推动重点领域车辆结构优化,加强辖区内企业和居民宣教、优化公共交通新能源的使用宣传,构建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公交集团三公司通行汉阳区域的公交车线路51条,现有营运车辆848台,其中电动车634台,天然气车214台,已全部淘汰柴油车辆,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100%。根据环卫日常作业需求,科学制定更新计划,以满足不同环卫作业场景的需求,原有新能源环卫车辆18台,截至2025年底新增63台,共计81台。

(六)汉阳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更局、区资建设局等单位加强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全面梳理和动态掌握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督促辖区各施工工地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签订使用承诺书,建立工作台账,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常态化管理要求。开展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的示范区创建,其中28家工地的204台车已录入湖北省移动源综合管理平台纳入动态管理。

(七)汉阳区城管局对全区工地开展日常巡查,加强工地出土管理,严格落实出土工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制度,对冲洗不规范、车辆顶灯不亮、违规出土等问题及时通报,督促保洁措施到位,规范装载,杜绝车辆带泥上路,“不抛洒滴漏”。针对重点区域开展渣土车辆执法检查,对未密闭、车身不洁等导致扬尘污染的车辆进行督促整改并处罚。区住更局、区资建局等单位加强全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全面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加大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119日至20261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电话:027-8426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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