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2、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3、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4、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5、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6、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7、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8、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9、其他按规定应符合的要求。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否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开办餐饮店“一件事”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
5.所销售散装熟食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合作协议(合同);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7.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8.外设仓库地址等相关情况的说明;
9.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0.设施设备布局示意图;
11.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须提供的材料;
12.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相关材料;
13.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
14.申请通过网络经营需提供的材料;
15.食品安全自查、丛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6.单位食堂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17.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8.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19.消防安全制度;
2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1.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027-84670911
答:新发、延续的,填写签发日期5年后对应日的前1天;变更、补发的,填写原证的到期日期。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向当地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