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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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武汉市汉阳区新闻宣传中心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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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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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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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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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28.3万元。包括:货物类74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15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本年财政拨款71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附件12
相关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六)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宣传)(项)、事业运行(宣传)(项)、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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