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履行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结合我局2021年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抽查计划如下:
一、抽查对象
在汉阳区登记注册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汉阳区管辖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抽查比例
每年度汉阳区司法局负责监督检查全区10%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抽查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0日-12月10日内,具体实施时间由业务科室自行决定。
四、抽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检查;
2.律师事务所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检查;
3.律师事务所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检查;
4.律师的执业情况检查;
5.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
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行为规范
五、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的抽取
1.开展监督检查时,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监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六、抽查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计入诚信档案,向全社会公开。
汉阳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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