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5日我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汉阳区林胜蔬菜经营部采购的“山药”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6年5月9日武汉市汉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市汉阳区林胜蔬菜经营部采购的“山药”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抽样的食品“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No:J2026312023)的《检验报告》。
二、2026年6月11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武汉市汉阳区林胜蔬菜经营部,启动核查处置工作,责令该单位查找问题原因并进行整改。经分析,该批不合格“山药”购入6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收到报告后,开展了召回,张贴了召回通知,但未能召回到不合格批次的山药。经分析,不合格的原因不在销售环节。
三、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于2026年6月11日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对该店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线索已移送至供货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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