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我局收到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市福达万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惠民苑店经营的“食用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生产日期2025-05-12)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5年7月8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监督抽检,对武汉市福达万品批发城有限公司惠民苑店经营的标称由武汉市佳家多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生产日期2025-05-12)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抽样的“食用碱(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生产日期2025-05-12)中总碱量(以Na₂CO₃计)(以湿基计)项目不符合GB 188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NO:(2025)FJ(WH)-SP-02294号。
二、2025年8月7日我局将检验结果送达该单位,启动核查处置,责令其开展召回。
三、该单位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已对该单位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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