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1日我局收到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反映武汉一帆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胎菊王(代用茶)”“山楂(代用茶)”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3年6月9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武汉一帆器械有限公司经营的胎菊王(代用茶)(商标:宛草壹,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3日,规格60克/瓶)和山楂(代用茶)(商标:宛草壹,生产日期2023年2月2日,规格100克/瓶)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检验,抽样的胎菊王(代用茶)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H/T1091-2014《代用茶》要求,标准指标毒死蜱≤0.2mg/kg,实测值为0.49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抽样的山楂(代用茶)中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H/T1091-2014《代用茶》要求,标准指标毒死蜱≤0.2mg/kg,实测值为0.32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出具了《检验报告》(NO:(2023)ZXL4-00736、NO:(2023)ZXL4-00737)。
二、2023年7月11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2023年7月12日送达给该公司。启动核查处置。经初步调查,被抽样的胎菊王(代用茶)(商标:宛草壹,生产日期2022年12月13日,规格60克/瓶)系2023年1月2日从生产企业江西今日康实业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6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被抽样的山楂(代用茶)(商标:宛草壹,生产日期2023年2月2日,规格100克/瓶)系2023年3月13日从生产企业江西今日康实业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60瓶,已全部销售完毕。收到报告后,该公司开展了召回,共召回不合格批次的胎菊王17瓶、山楂3瓶,召回的不合格批次产品连同该生产企业其他产品一起予以了退货。经分析,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的原因不是流通销售环节造成。
三、该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对该店予以了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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