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市场监管系统 2026 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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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类别 |
检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抽查比例 |
检查主体(市/区) |
责任科室 |
检查频次和实施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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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登记事项检查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
全覆盖 |
所有开业经营主体 |
企业 0.5%;个体 工商户 0.3%;农 民专业合作社 0.3%(其中,注 册商标、地理标 志使用人等相 关经营主体不 低于 3%,专利相 关经营主体不 低于 1%) |
企业抽查由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由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信用监管科、标准计量和知识产权保护科 |
1 次/年; 7-11 月 |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免于抽查,根据 各区实际,可与其他 任务合并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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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价格行为检查 |
1.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
国家 3A 级 (包含 3A) 以上旅游景 区 |
50%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执法稽查科、信用监管科 |
1 次/年; 11 月底 前 |
以联合抽查形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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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1.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不低于 80%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 科、信用监管科 |
1 次/年; 12 月 10日前 |
以联合抽 查形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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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
1.拍卖企业主体经营资格的检查 2.检查拍卖活动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3.检查拍卖活动中是否存在竞买人与拍卖人恶意串通、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4.公示信息检查 5.登记事项检查 |
拍卖活动经营者 |
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 科、信用监管科 |
1 次/年; 4-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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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4.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检查 5.农贸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6.在用计量器具检查 |
农贸市场 (花鸟市 场) |
5%;其中 A 类 1%,B 类 15%,C 类 30%,D 类 100%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 科、信用监管 科、执法稽查 科、食品流通科 |
1 次/年; 10-12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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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告行为检查 |
1.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
药品、医疗 器械、保健 食品、特殊 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广告发布单位 |
3%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标准计量和知识产权保护 科、信用监管科 |
1 次/年; 12 月 10 日前 |
任务合并进行,以联合抽查形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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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
广告经营 者、广告发 布单位 |
3%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1 次/年; 12 月 10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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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 品)生产企业检查 |
1.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登记事项检查 4.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
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获 证企业 |
10%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信用监管科、标准计量和知识产权保护科 |
1 次/年; 4-9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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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棉花等天然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
重点纤维生 产企业,购 销、承储、使用单位 |
70%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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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 |
重点絮用纤 维制品、学 生服、纺织 面料生产单 位;经营性服务单位; 学生服使用 单位 |
50%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全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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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特种设备监督检查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 产、使用单位 |
不低于 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1 次/年; 5-1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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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对本级发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不低于 2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1 次/年; 5-11 月 |
此项检查 为省局下 达专项抽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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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计量监督检查 |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企业、事业 单位、个体 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科 |
1 次/年; 11 月底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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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 文化教育、 市场交易等 领域经营者 |
5%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科 |
1 次/年; 11 月底 前 |
以联合抽查形怯开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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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计量授权机构 |
不低于 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科 |
1 次/年; 11 月底 前 |
应同时对 机构建立 的计量标 准和其注 册计量师 情况进行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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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能源计量审查 |
企业 |
5%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网络市场和广告合同监管科 |
1 次/年; 10 月底 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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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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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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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
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除车检机构 以外的检验检测机构 |
不低于 5%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4-11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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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认证获证组织检查 |
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 |
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 |
不低于 1%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4-10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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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检查 |
强制性产品 认证获证组织 |
不低于 30%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4-10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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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企业 |
3%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12 月 10日前 |
以联合抽查形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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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社会团体 |
10%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12 月 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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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商品条码检查 |
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
注册商品条 码的企业、 销售带商品 条码的销售 商以及生产商 |
5%(商品条码不少于 30 条)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质量监管科 |
1 次/年; 12 月 10 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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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 产权局备案 从事商标代 理业务的服 务机构(律 所) |
10% |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
标准计量和知识产权保护科 |
1 次/年; 12 月 10 日前 |
以联合抽查形怯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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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
1.连锁餐饮企业和门店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 |
企业不低于 80%、个体工商户不低于 50% |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
餐饮科、信用监管科 |
1 次/年; 11 月底 前 |
以联合抽查形怯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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