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汉阳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领域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抽查比例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实施时间

实施层级

及说明

1

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1.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中小学校(理科实验室仪器设备)

省级计划规定比例

教育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3-10

配合省级检查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中小学、幼儿园

20%

市场监管部门

教育部门

秋季开学、中高考等节点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2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经营卫生情况抽查

3.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情况检查,卫生制度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

5-11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3

企业年度报告抽查

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各类企业年报

信息(根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外商投资信息中的初始、变更信息纳入抽查范围)

0.5%

市场监管、投资促进部门

人社、税务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4

车用油品质量监管

5.重点区域车用油品质量抽查监测

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

3%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商务部门

4-9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5

机动车销售企业监管

6.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检查

机动车销售企业

5%

生态环境部门

商务部门

3-11

配合省级检查

6

机动车检验机构抽查

7.机动车检验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检查

机动车检验机构

100%

市场监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门、公安交管部门

5-1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7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8.民用枪支配置使用单位使用枪支情况的检查

民枪配售中心、射击竞技体育运动中心、狩猎场、护秋队等民枪从业单位

5%

公安部门

市场监管、体育部门

11月底前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

8

消防产品检查

9.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检查

新投用的建设工程

10%

消防救援机构

建部门

7-1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9

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10.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且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10%

卫生健康部门

人社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10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1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5-11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消防情况的检查

11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13.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11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2

汽车市场监管

14.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

5%

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5.二手车市场监管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

1%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3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16.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在建工程)

1%

资建部门

人社部门

全年

资建部门:市级检查;

人社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4

市政工程监督检查

17.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30%

园林和林业部门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全年

市级发起,

市级或区级检查

18.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城镇污水处理厂

30%

生态环境部门

水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5

野生动物保护

19.对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政检查

开展人工繁育、出售、收购、利用省级对省级以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

15%

园林和林业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1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6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20.对出口商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

10%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17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21.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10%

税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全年

税务部门:市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18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2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检查

统计调查对象

1%

统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51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9

水路、港口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23.对港口经营情况的检查

港口经营者

20%

交通运输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全年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0

体育经营行业监管

24.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检查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

50%

体育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门

5-11

体育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21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抽查

25.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检查

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

33.4%

汉阳区行政审批局

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10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2

断面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检查

26.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重点断面流域周边涉水企业及污水处理设施

10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3

汽车维修企业检查

27.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汽车维修单位

6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4

碳市场重点控排企业检查

28.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的检查

纳入全国、湖北省碳市场控排企业

10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5

重点涉气企业检查

29.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涉及废气旁路的涉气企业

10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6

重型柴油车检查

30.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行政检查

重型柴油车用车大户企业

8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7

VOCs治理设施检查

31.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未纳入限制类、淘汰类技术治理设施的单位

5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8

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监管

32.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的建设项目的所属单位

4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29

船舶水污染防治检查

33.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武汉化学品洗舱站

6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0

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

34.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含Ⅱ类射线装置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5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1

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检查

35.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需要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单位

2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2

企业环境隐患排查的检查

36.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全市涉“一废

一库一品一重”企业

10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3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企业和单位的检查

37.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行政检查

涉消耗臭氧层  物质( O D S )生  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

50%

生态环境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4

商务领域

38.对家庭服务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家庭服务业单位

14%

商务部门

市场监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9.对餐饮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餐饮业单位

6%

40.对家电维修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家电维修单位

15%

41.对美容美发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美容美发经营单位

20%

42.对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监督检查

旧电器产品流通单位

50%

43.对洗染经营行为监督

洗染经营单位

17%

44.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外商投资企业

17%

35

未年报主体的检查

45.年度报告公示情况

辖区未公示年度报告的单位

80%

市场监管部门

税务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36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46.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10%

市场监管部门

司法部门

11月底之前

区级发起,区级检查

 汉阳区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一业一查”)工作计划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1

养老机构

民政部门

47.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48.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49.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50.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

51.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52.运营资质、备案事项合同管理、服务收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

资建部门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检查

全市备案登记养老机构

区级3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检查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房屋安全情况检查

2

校外培训

教育部门

53.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学科类)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54.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科技类)

科技创新部门

对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55.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体育类)

体育部门

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的检查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低于15%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3

粮食流通

发改部门

56.对从事粮食储存、运输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纳统的粮食经营者5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4

烟草专卖

烟草专卖部门

57.烟草零售市场秩序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

1%

市级发起,

下派区级检查

5

道路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部门

58.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3%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59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3%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60.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

5%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文化和旅游部门

6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检查

公安部门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公安、税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7

旅行社

文化和旅游部门

62.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63.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旅行社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64.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65.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2%

文化和旅游部门:

市级发起,市级检查或下派区级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发起,下派区级检查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8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

商务部门

66.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税务部门

对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

9

房地产

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

67.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行为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0.5%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房地产中介机构

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登记事项检查

广告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房屋租赁

企业

1%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10

劳动用工

人社部门

68.各类用人单位招工用工、工资支付、参保缴费等情况的检查

69.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各类用人单位、建筑施工项目

0.5%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市级也可根据上级专项行动安排或工作实际需要,发起任务下派区级部门检查)

公积金管理部门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使用的行政监督检查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11

保安行业

公安部门

70.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检查

71.保安培训单位及其培训活动情况的检查

人社部门

对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检查

对招聘、使用劳动者情况的检查

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检查

对集体合同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

对制定和执行劳动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检查

对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检查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

8%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公示信息检查

12

旅馆行业

公安部门

72.对旅馆行业的监督检查

资建部门

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检查

各类宾馆、旅店

区级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每季度开展一次

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牵头部门抽查事项

配合部门

配合部门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实施层级

13

印章行业

公安部门

73.对印章行业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全区印章行业

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14

典当行业

公安部门

74.对典当行业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检查

全区典当行业

10%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

15

燃气经营

城市管理部门

75.燃气经营监督执法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3%

区级发起,

区级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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