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通告

辖区各用人单位:

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推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鄂人社发〔2020〕2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决定自413日至5月15日,开展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本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外地用人单位在汉派出机构,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按要求参加本次书面审查。

二、区属审批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C级的用人单位、辖区重点用工企业、存在欠薪投诉举报及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为必查单位。

三、用人单位通过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https://gzqx.chutianyun.gov.cn“用人单位—在线书面审查”端口,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劳动用工情况。经系统评价,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A级的用人单位,免于审查,但仍需通过上述端口完成网上申报。线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

四、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登录系统查询 审核情况,根据人社部门初审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五、用人单位可登录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政务服务平台“用人单位—诚信查询”端口,查询本单位2025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用人单位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异议复核,该项工作于2026年5月30日前结束,请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用人单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可以根据信用修复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信用修复。

七、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逾期未申报、拒不配合审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区人力资源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八、用人单位如有疑问,可向区人力资源咨询。

联系人汪梅欢        联系电话:84870316

汉阳区人力资源局

2026年41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城市日历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区长信箱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智能问答